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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阅读次数: 1978
江西省靖安县人社局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突出“早预防、早介入、早处置”,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未雨绸缪早预防。在日常监察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辅,打防结合,做好防患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全县范围内新开工项目全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推行工资银行代发等制度均落实到位。二是开展巡查、检查和法律法规宣传。每年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类专项检查,以及劳动合同签订、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情况巡视,深入企业、用人单位、建筑工地、公共广场等场所,开展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巡查检查中,不仅查阅用工单位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工资表、花名册等资料,还深入到企业车间和施工现场等一线,面对面听取企业和劳动者的心声,准确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困难和劳动保障方面的需求,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三是随机抽查暗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每年要组织人员,随机抽查5-10个用工量较多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大了预防规范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
掌握线索早介入。一是多渠道收集线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通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专人拉听。同时还通过市长、县长信箱、12345热线电话、信访部门、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掌握劳动有关劳动保障权益方面的诉求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全县通过各种渠道收到劳动保障权益方面举报投诉案件线索12起。二是提前介入。对全县范围内涉及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工地、劳资纠纷案件较多的用人单位采取工作前移,主动介入,对工程款拨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进行审查,对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点”增加监察频率,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同时,突破了以往的单一注重证据才能立案的制度,坚持逢访必登记,登记必询查,询查必有果的原则,对证据材料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者诉求进行提前介入。
立案必查早处置。经受理立案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快速处置,防止小事拖成大事,个体事件引发群体事故,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几年来,该县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从未出现因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