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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6 阅读次数: 4867
上海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本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五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政府投资建设带动就业的联动机制,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政策的支持力度,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上海市高校毕业且在沪创业的所有青年大学生。加大初创期创业政策的支持力度,将初创期创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扩大到注册登记3年以内的创业组织;初创期创业组织新招用上海市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获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探索建立以大学生为主体的专业性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支持企业以新招用的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扶持。进一步深化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之间的就业信息共享,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