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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2017-10-09 阅读次数: 5055

      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职工在分娩期间以及流产期有基本经济保障而出台的福利性政策。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生育保险是怎么报销的吧!

      生育保险是怎么报销的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在职工生育时为职工缴费累计达12个月。生育保险个人是不得购买的,是一定要由用人单位代为购买。

      2、职工生育符合我国计划生育这一项基本国策,才可以享受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若是生育二胎者必须符合我国新出台的二胎政策才可以享有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具体流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复不复杂?其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有序性的,需要我们按照它的流程来办理,有一些人不了解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所以把整件事都弄得很复杂,耽误自己宝贵的时间,现在我们来看一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需要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去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把准备好的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核对后,签发医疗证。

      2、女性职工在休产假30天内,亦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把生育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交由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核实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生育保险报销是有一定的期限,若是申请者错过了报销时间,则会错失生育保险报销这一待遇。生育保险报销时间为宝宝出生后18个月内,但是由于各地的生育保险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所以各省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会有所不同。由于各省市的生育保险条例有所禅意,所以生育保险报销时间一般是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的。生育保险是我们职工的权益性政策,所以我们要对其有所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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